因出轨“愧疚”为夫猎艳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白某某、谭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于2014年5月29日向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涉及个人隐私,于2014年6月12日依法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白某某在山东省烟台市某公司打工期间,于2011年与被告人谭某某相识,后确立了恋爱关系并结婚。后白某某听说谭某某在与其处对象期间曾与多名男子有两性关系,二人感情出现裂痕。谭某某出于愧疚心理,产生给白某某往家骗小女孩实施奸淫、寻求心理平衡之念。
曾放药迷倒女儿同学欲奸淫
2013年6月25日,白某某的女儿白某某将同学苏某某带回其家留宿。晚饭后,被告人白某某、谭某某将带有镇静成分的粉末参入酸奶交给白某某、苏某某喝下。饮后,白某某、苏某某出现昏迷症状,白某某意欲奸淫苏某某,但最终放弃了奸淫行为。
7月中旬,被告人白某某、谭某某共同预谋,企图将白某某的初中同学康某某骗到家中抢劫并杀害,但最终未得逞。
奸淫少女未果灭口抛尸
同年7月24日,谭某某外出寻找作案目标,遇见途经此处的少女胡某某。谭某某谎称肚子痛需要帮助,将被害人胡某某骗至家中。白某某以感谢胡某某帮助其妻子为由,依旧采取之前相同的犯罪手段。
胡某某喝下“酸奶”后出现昏迷症状。白某某便对胡某某实施奸淫,见胡某某正值生理期,加之其自身原因,致使奸淫行为未能得逞。因惧怕罪行败露, 白某某用枕头捂住胡某某的口鼻,谭某某用双手按住胡某某的双腿,致胡某某窒息死亡,二人将胡某某的尸体装入行李箱,埋于桦南县郊外。7月28日,谭某某、白某某相继落网。
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白某某、谭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均积极实施犯罪行为,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白某某犯故意 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谭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