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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衡立律师事务所,座落宜兴市荆溪南路38号2和3楼整层,成立于1995年,办公面积1000平方米,设律师独立办公室、公共办公区、洽谈室、多媒体会议室、模拟法庭等设施,高效、专业的律师团队、市场团队和行政服务团队,是宜兴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综合律师事务所,为宜兴提供优质、专业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法律法规 > 知识产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司名称冠以“中国”等字样问题的通知(1995年5月29日)

点击数:2008次 添加时间:2013/7/2 [打印] [关闭]

国办发[1995]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公司名称,加强对公司名称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决定,现通知如下:今后,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公司外,其他新设立的公司(包括其他各类经济实体)一律不得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国务院办公厅

199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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