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人民法庭:
根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统计的2020年全省居民收入支出等相关指标,现将2020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 2020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为24657元,经营净收入为5703元。
2. 2020年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6225元。
3. 2020年全省平均负担系数为1.84。
省法院联系人:民一庭杨晓
联系电话:025-83785195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