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下称甲方): 身份号码
借款人(下称乙方): 身份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借款合同:
一、乙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乙方帐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由乙方向甲方出具收到借款的收条(或借款人已确认收到借款)。
二、借款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利率为每年 %。
按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
三、为确保乙方按约履行还款义务,乙方自愿以其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房屋(所有人 ,房屋坐落 ),作为归还借款的抵押担保。
四、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手印: 手印:
身份号码: 身份号码:
日期: 日期:
附:借款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房产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