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在押人员家属的一封公开信
我所对在押人员实行依法、科学、文明管理。严禁打骂、欺压、侮辱在押人员,并保证在押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伙食按照规定标准供应。
温馨提示:
1、不要相信无关人员的游说,包括帮助减轻处理,帮助照顾,帮助送钱、送物等,以免上当受骗。
2、在押人员在未判决前一般不安排会见,待案件结束交付执行前,接到看守所通知可来所会见。
3、在押人员由我所代为保管的财物,离所时如数发还给本人。对于家里急需使用的随身物品,在押人员出具委托处理意见后,受委托人可来所领取。家属送钱、物可通过邮寄方式(现金通过邮局汇款),或至看守所北门接待大厅直接办理。
4、北门接待大厅设有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派驻的“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看守所工作站”,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在押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为在押人员家属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送物须知:
一、送物规定
1、所送衣物不得含有金属挂件、饰物、绳索等。
2、所送物品不得夹带纸条、现金等违禁品。
3、药品、食品不得送入。
二、送物时间
全天候24小时受理符合规定的查询、送物、送款。
三、联系地址、电话
苏州市第一看守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1,0512-67524730。
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2,0512-65283910。
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3,0512-67535790。
苏州市第四看守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4,0512-67517475。
北门接待大厅:0512-69575283 监督电话:0512-67522203 短信平台:13914050912
苏州市第一、二、三、四看守所
昆山律师郑宝华 2018年11月25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