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8日上午9点至10点,郑律师受昆山市律师协会推荐,有幸做客,昆山广播电台,作为嘉宾,参与尚法昆山节目。
郑律师满心欢喜,本人也觉得,这次做客的效果,超越了郑律师的预期,取得了相当满意的效果,再次使郑律师自信心爆棚。
附做客内容文字稿:
2018尚法在线第34期—被骗的文学青年
播出日期:2018年5月8日 上午10:00~11:00
嘉宾:
(请嘉宾5月8日上午9点30到电视台8楼)
节目内容
主持人:法理故事,律师咨询,尚法在线,与法同行!欢迎各位准时锁定昆山广播电视台的频率fm88.9每天上午十点为您直播的《尚法在线》,大家好,我是主持人张婷。《尚法在线》节目是由昆山市法宣办、昆山市司法局和昆山广播电视台联合打造的一档民生普法广播节目。
主持人:首先为大家介绍我们的嘉宾,他是来自上海申浩(昆山)律师事务所的郑宝华律师,郑律师和我们的听众朋友们打个招呼。
嘉宾:好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郑宝华律师,很高兴有机会做客今天的尚法在线,和大家交流。
主持人:欢迎走进直播间,在这里也提醒大家收听节目的同时,各位可以关注到尚法昆山的微博微信进行互动,我们直播间的两部在线咨询热线也已经为您开通,分别是57313800和57313810,欢迎您的拨打。
——片花——
张婷:2015年5月末,一个面色惨白的年轻人在父母的陪同下,到长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报案。年轻人名叫马骏,是某广播电台的实习记者。马骏说他不敢相信,“亦师亦友”的室友、“阳光靓丽”的“爱人”,竟然是别人用几个月的时间处心积虑制造的一个骗局。一起走进今天的尚法故事《被骗的文学青年》
鹏飞:2014年7月,23岁的马骏从东北师大中文系毕业,进入某广播电台做实习记者。马骏家住长春市高新区,单位在经济开发区,相距太远,于是跟父母提出在单位附近租房居住。马骏父母都是地道的长春人,做小生意,经济条件不错。由他们出钱,马骏租下了经济开发区一套两室一厅房子的主卧。合租的男生比马骏大5岁,看起来文质彬彬,感觉很好相处。
马骏一搬进来,合租男生马上过来套近乎:“我叫张宁生,欢迎同居。”两人熟悉后,马骏得知,张宁生毕业于吉林省北华大学,曾在某知名日报社担任副主编,因为对新闻审核不严,犯了政治错误被辞退了。现在,张宁生是自由作家,靠在网络和文学期刊上发表文章赚钱,收入很可观。张宁生并不掩饰对自己职业的自豪,得知马骏在媒体实习,他多方鼓励:“做媒体的必须写得一手好文章,以后有需要我帮忙的,你尽管开口。我带的徒弟多着呢,不差你一个。”马骏听说张宁生当过某知名日报的副主编,顿时肃然起敬:“我刚到电台实习,你是媒体前辈,以后一定多多指点。”志同道合,两人的关系迅速走近了。
马骏下班后,经常在一旁看着张宁生创作,或者帮人写通讯人物的稿子,还不时见他收到稿费,对他越发钦佩。而张宁生为人豪爽,每次收到稿费后,都非常仗义地请马骏到楼下小饭店小搓一顿。有一次,马骏看到张宁生收到一张2000元的汇款单,不由羡慕地说:“这顶得上我一个月的实习工资了。”张宁生笑着说:“这算什么?很多人写稿一年收入几十万,上百万者也比比皆是。”张宁生的话一下为马骏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窗户。他追问一句:“张哥,你的收入在哪个档次?”张宁生神秘一笑:“保密。你记着,你张哥我是在追梦,志不在钱。”马骏越发服气,他无比羡慕地说:“张哥,你也教教我多写文章,我没有你那么高远的志向,我就想找份好工作。”张宁生看着马骏崇拜自己的眼神,一口答应,他还讲述了当年自己正是拿着一摞发表的作品,敲开了知名日报社大门的经历。
在张宁生的悉心指导下,马骏开始了写作之旅。张宁生非常有耐心,找了一些相关书籍让马骏研读,还经常给予指导。稿子写多了,张宁生就帮马骏发给相关报纸和期刊编辑,很快就有一篇散文在晚报副刊上发表。马骏兴奋不已,越发勤奋,发表的稿件也不断增加,还受到了期刊和网络编辑的青睐,有了约稿。
马骏写作进步神速,对张宁生越发信任和感激,两人的关系也走得更近了。2015年3月份的一天,马骏一回家,张宁生就打开一个网页,兴奋地说:“某知名杂志正在举办一个网络写作大赛,获奖者有两万元奖金。这种大赛不但能提高知名度,对你就业还有帮助,你一定要参加,想办法获奖。”马骏听了有些犹豫:“我刚开始写作,和全国写作高手PK,能行吗?”张宁生一再鼓励他,见马骏信心不足,他胸有成竹:“没有把握,我能鼓动你吗?大赛责任编辑是我朋友。只要你获奖,我帮你申请成为长春作家协会会员,那样你就是名正言顺的作家了,想留在台里或找别的好工作都能易如反掌。”在张宁生的鼓励下,马骏也越来越兴奋,他大学读的中文系,虽然从未想过当作家,但找到一份和兴趣爱好统一的好工作,是他的最高理想。现在,眼前就有一条捷径,他怎么能不动心呢?
之后,在张宁生的指导下,马骏开始查阅大量资料,积极备赛。3月末的一天,张宁生给了他两个QQ号,一个网名叫王雨,一个网名叫乐乐。张宁生介绍说王雨是本名,是知名杂志编辑,即他的好朋友,负责此次网络大赛的初选。乐乐真名叫马乐乐,是王雨的表姐,是省电视台一个王牌栏目的主编,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将来对马骏找工作会有很大帮助。马骏对张宁生千恩万谢,马上通过QQ聊天方式与王雨和马乐乐开始接触。
加为QQ好友后,马骏每天都积极和王雨沟通大赛的要求和选题立意。一来二去,两人熟悉起来。马骏得知王雨也是长春市人,北师大中文系毕业,和他同岁,目前单身。王雨还发了多张她在工作中的照片。照片中的她阳光靓丽,让马骏怦然心动。在接连看了马骏的多篇文章后,王雨对他非常欣赏,笃定他将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文学新秀,多次表达欣赏之情。
王雨是个漂亮女孩,还掌握自己作品的生杀大权,张宁生又在一旁推波助澜,马骏不是傻子,言语也大胆起来。两人越聊越投机,半个月后,两人在网上谈起了恋爱,在王雨的推荐下,马骏和马乐乐也在QQ上建立了联系。
杂志社办公地点在北京,马骏想趁周末去北京看望王雨,但王雨鼓励他先写好大赛作品后再见面,他也没多想,就同意了。在王雨和张宁生的指导下,马骏拟定了一个青春题材,开始埋头创作起来。他初到电台,繁杂的事情非常多,每天忙到半夜,再抽空搞创作,辛苦可想而知。然而,有情饮水饱,他一点儿也不觉得苦。得知王雨和马骏恋爱了,张宁生也由衷地为他们高兴,嚷着要喝媒人酒。
就在马骏专心在文学的道路上奋力前冲时,2015年4月初,王雨突然联系不上了,马骏打电话不接,QQ、微信都不回,他十分郁闷,在QQ上问马乐乐是怎么回事。马乐乐开始一直说:“没事的,小雨过几天就会没事的。你就等她联系你吧!”马骏放心不下,一再追问。马乐乐终于说出:前几天王雨的父母去北京看望女儿,得知女儿和没有正式工作的马骏恋爱,他们坚决反对。王雨和父母闹翻了,这几天心情不好,就没有和他联系。马骏一听就急了,连忙问马乐乐自己该怎么办?马乐乐非常善解人意,一再宽慰他说:“你只需要努力,一定要在大赛中获奖,如果电台留不下,我争取以特殊人才引进的方式,帮你运作进电视台。只要你有了好工作,舅舅的工作我来做。”这份理解和认同,令马骏十分感动,他一再表示会全力以赴,不惜一切代价获奖。他一面通过各种留言,向女友表白自己的决心,一面努力创作着小说。
王雨得知男友了解了父母的态度,给马骏留言说:“我要的爱情从来不是锦衣玉食,而是玉宇清澄,你不要有任何压力。我们一起努力。”女友善解人意,马骏越发感动。为了让女友减轻压力,他通过马乐乐得知王雨的父母爱吃海鲜、牛尾,多次委托在大连的朋友买海鲜、牛尾等食物空运送到长春王雨父母家。得知她的父母喜欢蒋大为,在蒋大为到长春开演唱会时,他特意花2000元买了两张贵宾票,寄到家里让他们去看。王雨姥姥过生日,他探听到老人喜欢穿羊绒制品衣物,花2000多元买了一件寄过去……马骏都是以王雨的名义寄的。王雨接到父母的电话,猜到是马骏买的,责备他不该乱花钱。马骏云淡风轻地说:“这是我的稿费,花出去我会有动力赚得更多。”其实,那些钱,都是他以各种名目跟父母要的。
两个月后,马骏经过无数遍修改的作品终于完成,他在QQ上投稿给了王雨。王雨看后非常赞赏,为精益求精,她又找了几个高人提了具体意见,要求男友再作修改。期间,张宁生也给予了不少宝贵意见。
半个月后,马骏按要求修改完毕,再度将文章发给了王雨。王雨回话说此稿已经达到获奖文章要求,但因为参赛作品不计其数,不乏高手,要想确保在比赛中获奖,必须运作一下,和大赛评委做好协调工作。马骏自然听从,把此事委托给女友,按照她的要求,打算汇4万元人情费。王雨拒绝接受银行汇款,让马骏把钱给张宁生,说张宁生和其中几个评委很熟,她将和他一起操作此事。有“恩师”参与其中,多了一份保证,马骏求之不得。与此同时,张宁生告诉马骏,马乐乐的单位要进人,问他有没有意向?马骏激动不已,让张宁生说情,一定要马乐乐帮他进电视台。马乐乐也在QQ上表示会尽力,提出要一些人情费。马骏满口答应,他向父母一共要了7万元钱,交给张宁生,让他代为转交。马骏父母听说儿子找工作,又给了他5万元钱,让他不要怕花钱。
此后,因为大赛沟通和找工作两件事,马骏按照王雨和马乐乐的各种要求,陆续又把5万元钱给了张宁生。2015年5月初,马骏到电视台找马乐乐,她的同事说她刚刚被领导派到新疆拍摄援疆人物,得一个月后才能回来。马骏确定当时电视台确实在进人,放心地走了。几天后的5月6日,是王雨的生日,马骏给女友购买了价值一万元钱的手机和礼物,打算去北京探望她。王雨在生日前几天返回了长春,她在QQ里对马骏抱歉地说:“亲爱的,我每年过生日都要回家陪妈妈。等明年,他们同意了我们的事,我就带你回家。这几天你不要给我打电话,我们也不方便见面,我怕爸妈会起疑心。”同在一城,却不能见面,马骏觉得太不近人情。但因为爱情,他选择了相信,把礼物委托给张宁生,由他送到了王雨在长春的家里。
2015年5月末,马骏发现王雨和马乐乐竟然同时在QQ上消失了,她们居然将他拉黑了。他给张宁生打电话问怎么回事,张宁生说他正带着女友在外地旅游,等回来再说。马骏越想越感觉不对劲,仔细回想,发现整个事件有太多不符合常理的地方,从始至终,他一次都没见过王雨和马乐乐,却陆续拿出去了10多万元钱。马骏个性一根筋,一向很相信别人,他无法相信竟有人这样骗自己,一下病倒,发起高烧。父母打不通电话,赶到住处看望,他才把事情的经过跟父母说了。于是父母拉着他来到长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报了案。
警方接警后,根据马骏提供的情况对张宁生和王雨、马乐乐展开调查。对现有情况进行梳理、取证后,民警发现,张宁生的身份是假的,他从未正式在某知名日报社工作过,更未做过副主编。而某杂志社确实有一个编辑叫王雨,省电视台也确实有一个主编叫马乐乐,但他们都没有参与过这件事,只是名字被冒用了。警方断定,张宁生有重大嫌疑。2015年6月10日,民警将旅游回来的张宁生和女友武美瑶带至经开分局刑警大队接受调查。
刚开始时,张宁生拒不回答警方询问的问题,民警就从武美瑶身上打开突破口。武美瑶性格单纯,据她讲述:自己和张宁生交往已3年多,她一直以为男友在一家日报社做记者。武美瑶的父亲是一家研究院的院长,母亲是医生,对张宁生一直不满意。2015年3月,张宁生忽然手头宽绰起来,声称写稿赚了很多钱,多次带女友去北京等地旅游,给她买了不少礼物。为了缓和与准岳父母的关系,张宁生投其所好,多次购买海鲜、牛尾等礼物……民警通过比对,发现张宁生送给岳父的礼物,和马骏送给“王雨父母”的礼物惊人一致。他们去邮局调查了张宁生的稿费单,发现近3个月来,他只累计收到了4350元稿费,和其支出严重不符。在各方证据面前,张宁生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坦白了事情真相。
原来,张宁生家在内蒙古,父亲在他3岁时去世,和母亲相依为命,靠舅舅接济度日。他考入北华大学后,和武美瑶相恋。毕业后,他在舅舅同学的帮助下,在某知名日报社实习,但进报社非常难,短暂实习后就离开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工作,以自由撰稿为生。第二年,母亲得了乳腺癌,他只有靠微薄稿费给母亲治病,生活十分窘迫。武美瑶在一家银行工作,曾带张宁生见过父母,对女友一家人,他都谎称在一家日报社工作,还把实习时的工作照片给他们看,但准岳父母一直不肯接纳他。
马骏成为张宁生的同租室友后,正是他经济最困顿时。见马骏单纯,他萌生了骗财的想法,王雨和马乐乐都是他一人假扮,冒充王雨和马骏通电话时,他用了变声软件。一人饰演三角,他的骗术并不高明,甚至非常拙劣,但因为披着文学外衣,加上马骏涉世未深,竟一再相信他,共被骗走13万元财物。这些钱张宁生多数花在给母亲看病上,一部分花在女友及其父母身上。2015年6月10日,张宁生因涉嫌诈骗被警方刑事拘留,面临至少3年刑期,追悔莫及。
而马骏,面对着为儿子请求谅解、满脸悲伤的张宁生的母亲,吐露了自己的心声:原来,他在大二时曾谈过一个女友。在他毕业前夕,女友去美国读研了。女孩变心,却以父母为借口狠狠损了他:“我父母是为我好,等你找到好工作,再来找我!”马骏是个自尊心很强的男孩,这些话深深刺痛了他。此后,他一直挖空心思想找到一份好工作,让女友瞧瞧。正是因为如此,他在面对张宁生的骗局时,才放松了警惕。
得知张宁生的经历后,马骏刚刚被骗时的愤怒也在一点点消失。更多的时候,他在反思自己:他和张宁生对现实的无奈,在爱情里的迷失,居然如此类似。他何尝不是在投机中被骗?他的急功近利又何尝不是张宁生犯罪的推手?正是因为如此,他选择了原谅。
2015年12月,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判。因为马骏出具了谅解书,法院对张宁生做出判三缓三的处罚。庭审后,张宁生被当庭释放。庭审结束,张宁生和马骏双双约定:好好努力,用真正的努力和奋斗赢得爱的纯美和生活的回报。
(针对上述法制故事提出问题并回答问题)
主持人,问题一:诈骗罪定罪量刑。
嘉宾:1、定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量刑。《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7年8月7日)
(七)诈骗罪
1.根据诈骗数额和相关情节,在下列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诈骗数额达6000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1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诈骗数额达6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6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诈骗数额达50万元的,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5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3、本案判三缓三。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主持人,问题二:怎样防范诈骗?
嘉宾:很难防,防不胜防。诈骗罪是一个延续了几千年的犯罪类型。仅次于盗窃罪。
自己总结:
1、意识、常识。
小骗无伤大雅,几十、几百的,很难设防,也不需要设防。吃一堑长一智。
金额大,影响大,后果重,涉及面广,就要提高警惕了。
2、问细节。魔鬼都在细节里。
5W2H分析法又叫七问分析法,是二战中美国陆军兵器修理部首创。
五个以W开头的英语单词和两个以H开头的英语单词进行设问,
(1)WHAT——是什么?目的是什么?做什么工作?
(2)WHY——为什么要做?可不可以不做?有没有替代方案?
(3)WHO——谁?由谁来做?
(4)WHEN——何时?什么时间做?什么时机最适宜?
(5)WHERE——何处?在哪里做?
(6)HOW ——怎么做?如何提高效率?如何实施?方法是什么?
(7)HOW MUCH——多少?做到什么程度?数量如何?质量水平如何?费用产出如何?
3、证据。
4、追踪、核实。
主持人,问题三:为什么很多诈骗案件的受害者对于诈骗分子一而再、再而三以各种名目索要钱财的行为没有戒备、怀疑之心?
嘉宾:受到诱惑。缺乏社会经验。建立了信任。
主持人,问题四:生活中防诈骗的宣传也很多,诈骗案件为何仍然层出不穷?
嘉宾:1、骗子太多,团队化、分工化。诚实善良的人也多。
2、案例:肯尼亚跨境电信诈骗案
案发,2014年11月29日,因火灾,肯尼亚警方在首都内罗毕两栋别墅内发现大量电脑、交换机等用于电信诈骗犯罪的通讯设备。
2017年12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凯闵、林金德等85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凯闵、林金德有期徒刑15年,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韩刚、张家祥、徐伟伦等83人有期徒刑14年至1年9个月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据悉,上述被告人中,70余人系公安部组织北京市公安局于2016年4月从肯尼亚押解回国人员,其中张凯闵等44人为台湾居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凯闵、林金德等50人于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间,被告人张家祥等35人于2014年6月至11月间,先后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肯尼亚共和国参加针对中国大陆居民进行电信诈骗的犯罪集团,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对中国大陆居民进行语音群呼,待被害人接听并转拨电话后,部分被告人作为一线话务员冒充快递公司客服人员或医保局工作人员,部分被告人作为二线话务员冒充公安人员,部分被告人作为三线话务员冒充检察院工作人员,虚构被害人因个人信息泄露而涉嫌犯罪等虚假事实,以需要接受审查、资产保全等名义,骗取被害人个人及银行账户信息,诱使被害人向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汇款,或者要求被害人同意由他人远程控制被害人的电子银行账户,总计骗取185名被害人钱款2900余万元。
3、徐玉玉案。电信诈骗
4、酒托诈骗案,郑律师办理案例分享。分工,聊天的键盘手,见面的美女,开店的咖啡店。
主持人,问题五:本案中,最终诈骗分子已诈骗罪定罪,但是判决没有提到诈骗钱财,一般诈骗案件中,对于受害者被骗取的钱财,法院判决一般是怎么处理的?
嘉宾:1、如果刑事诉讼追缴违法所得(盈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则应当民事诉讼返还(郑律师办理案例分享);
2、如责令退赔,则不能民事诉讼,直接在刑事诉讼中处理,发还给被害人。
3、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4、扣押的财物(不用于犯罪)在判决生效后变卖,变卖款折抵罚金。(张建英服务合同纠纷案,董书全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
主持人,问题六:诈骗案件中,诈骗的钱财大都被犯罪分子挥霍完,除了追究刑事责任,受害者如何追讨被诈骗的钱财呢?本案中,马俊原谅了张宁生,那被骗的钱财呢?如果张宁生释放后,不认账怎么办呢?
嘉宾:庭前达成谅解协议书,庭前返还,支付完毕。
——咨询片花——
主持人:我老婆骑电动车被小轿车撞了交警判定55责,保险公司小轿车车定损2300电动车定损1700,小轿车车主说保险公司让各修各的意思是他白撞我老婆了吗?
嘉宾:第一种情形,1、《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2年修正)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未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按照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按照以下规定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百分之九十以上;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2008年2月1日)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这样的话,1700元。2300乘以40%=920元。
第二种情形,电动车鉴定为机动车,20公里。
主持人:我是去年在山西原平市打工从架子上掉下来的脑出血现在有血肿头晕那老板到现在还不给补偿请问该得到怎样的帮助
嘉宾:1、法律上怎么处理?
2、《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
3、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20日修订)(2011年1月1日)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4、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 16180-2014(2015年1月1日)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5、工伤赔偿。赔偿项目和标准: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
3、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
4、停工留薪期工资
5、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和停工留薪期满)
6、鉴定费、鉴定过程中必要检查费、停工留薪期的确认的鉴定费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级 9个月本人工资
8、伤残津贴(1-6级)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主持人:58同城上的兼职看到的一个手机号发过来的短信加的 QQ号被人来回骗走88000手机号和聊天记录都有,我该怎么办
嘉宾:诈骗罪。公诉案件。110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主持人:施工过程中出现事故,现在公司不让再继续干下去,因为当时未签合同,事后公司让补签的,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该怎么办
嘉宾:分析是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法院。
主持人:免费在个人工作室做的双眼皮失败了,能赔偿吗
嘉宾:1、当然。
2、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郑律师办理案例分享。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伤残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5月1日)
主持人:孩子在公办幼儿园玩耍时受伤额头缝针,责任由老师承担还是幼儿园整体来承担
嘉宾:1、职务行为,老师不承担,由幼儿园承担,过错相应责任。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2、雇主与雇员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5月1日)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3、侵权人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10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民法总则(2017年10月1日),8周岁。
主持人:早上人被撞但是肇事者一整天没有露面到晚上才露面这种情况算不算逃逸
嘉宾:1、算。
2、《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21日),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除非有正当理由。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主持人:我由于工伤不能再工作。工司解雇我,给报了药费,在养伤期间的务工费,工资全没有,该怎么维权?
嘉宾:1、《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20日修订)(2011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
主持人:我父亲在一家洗车店打工,4月25日突发脑出血,洗车店的老板延迟两个小时报120导致脑出血压迫神经,现在在重症监护室住院治疗,店家老板我要起诉他有多大机会胜诉,最起码得有一些经济赔偿?
嘉宾:1、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20日修订)(2011年1月1日),第十五条,第一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救助义务。过错赔偿。过错程度。病情加重部分。医疗费。
3、医疗期。
苏州市职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及医疗待遇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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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浩(昆山)律师事务所 郑宝华 参与解答 13205158217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