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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宝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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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邮箱 13205158217@163.com
  • 律所 江苏衡立律所事务所

律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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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衡立律师事务所,座落宜兴市荆溪南路38号2和3楼整层,成立于1995年,办公面积1000平方米,设律师独立办公室、公共办公区、洽谈室、多媒体会议室、模拟法庭等设施,高效、专业的律师团队、市场团队和行政服务团队,是宜兴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综合律师事务所,为宜兴提供优质、专业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指导案例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第二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2012年11月15日)

点击数:1859次 添加时间:2016/6/12 [打印] [关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经2012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现将崔某环境监管失职案、陈某等滥用职权案、罗甲等滥用职权案、胡某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和杨某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受贿案等五个案例印发你们,供参考。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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