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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衡立律师事务所,座落宜兴市荆溪南路38号2和3楼整层,成立于1995年,办公面积1000平方米,设律师独立办公室、公共办公区、洽谈室、多媒体会议室、模拟法庭等设施,高效、专业的律师团队、市场团队和行政服务团队,是宜兴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综合律师事务所,为宜兴提供优质、专业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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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

点击数:2048次 添加时间:2013/1/13 [打印] [关闭]

   根据律师经验,现在的合同纠纷很多都源于合同订立时埋下的隐患,是本可以避免的法律风险。在合同订立前,为尽可能地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应注意如下重要事项:
    一、审查对方的合同主体资格。合同主体资格是合同成立及生效的重要条件,是否具有合同主体资格,可以通过如下方面进行审查:
    1、对方是否正常营业。可以通过查看对方营业执照副本,或通过当地工商局红盾网,或直接到工商局查询公司是否实际存在,是否通过上年度年检,是否存在被吊销、注销的情形。
    2、经营范围。看对方是否具有从事拟签订的合同项下的经营业务的资格,特别是针对一些特种行业。
    3、经营期限。如果对方公司经营期限已届满,则不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
    4、法定代表人。了解法定代表人是否实际参与经营,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了解对方公司是否真实营业、公司组织架构等信息。
    二、审查合同内容
    1、审查合同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属于如下之任一情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条款。对于合同的主要条款要进行详尽约定,条款之表述要仔细、明确,避免理解分歧;对于维权费用负担条款、争议解决、可能出现的合同无效法律后果之处理等特别条款要慎之又慎。
    三、合同形式
    1、合同签章
   (1)自然人签名。自然人签名以清楚的中文签名为宜,避免草书、英文签名。
   (2)印公章须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避免使用财务专用章或部门公章。
   (3)骑缝章、骑缝签名。合同有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骑缝签名避免日后纠纷。
   (4)修改核对章。对于合同中的修改部分,应在修改处加盖核对章或签名。
    2、合同见证、公证。为加强合同的效力,可以聘请律师对合同进行见证。
    3、订立形式。现行合同中,一般以签订书面合同为主,但也有的为方便考虑,采用传真的方式或电子邮件。对于采用传真订立的,最好应事先或事后拟定书面协议,约定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订立合同的,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收集资料,如交货凭证、验收凭证、付款凭证等资料,以免日后可能出现的争议。
    四、其他
    1、查询对方公司工商内档。对于比较重大、重要交易,应到对方所在工商局查询对方公司内档,详细获知对方股东情况、公司章程、决策机制、注册资本、经济实力、公司帐户、财产状况等。
    2、了解注册地址。避免发生日后诉讼管辖之争议。
结束语:合同签订过程中,根据合同的性质、对方的实际情况,存在不同的法律风险,由于篇幅所限,不能详述。建议在签订合同前,请律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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