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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释[2000]19号
2000年6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2000年7月13日公布,自2000年7月19日起施行。
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就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解释如下: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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